视频报道
相关文章
医生转诊指南
2014-02-28 16:07 作者:依依
1.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转科者,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,并在会诊记录中签署意见。转入科对需转入患者应优先安排,及时转科。对急危重患者,转入科应尽快解决床位;如转科过程中有导致生命危险的可能,则应待病情稳定后,由转出科医师陪送患者至转入科,并应向转入科医师当面交接。
2.患者转科前,转出科经治医师开出转科医嘱,并写好转出记录,通知住院处,按商定时间转科。转出科需派人护送患者到转入科,并进行病情交接。
3.转入科应及时诊治或抢救转科患者,写好转入记录,并通知住院处。
4.因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,本院不能诊治的患者,由科主任提出,医务处同意,并与有关医院联系,征得对方医院同意后方可转院。未经科主任同意和医务处批准,患者、家属或单位要求转院者,签字后按出院处理。
5.转院应征求患者、家属或单位意见,详细交代注意事项、是否护送等问题,并记录于病历中。转院时,经治医师负责写好病历摘要,医保患者需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有关转院手续。
6.患者转院前,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,应暂留院处置,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,再行转院。危重患者转院时,应向家属告知途中的危险,并请家属签字,必要时派医护人员护送。转院时,应将病历摘要随患者转出。